清醒六

  ——不学点硬功夫,在哪里都吃不开

  1.一个人不能胜任工作,那是十分折磨人的

  新的法律在不断出现,我们作为一个法院检察官,首先就得知法,就要认真学习。我对自己的法律知识永远不感到满足,不敢懈怠。我当尽己之所能,向一切未知的法律领域进发,不断完善自己的法律素养。因为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是复杂而综合的,公平与正义不可能依靠单一的法律就能实现。

  自1993年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一直是我分管的部门之一。但是,由于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做了几处原则性的规定之外,至今尚无实施细则,这项工作操作起来就十分困难。然而,法律既然赋予了检察机关这项职能,自己又分管了这项工作,不管多难,必须想方设法做好,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挥其维护司法公正的作用。

  法律的完善,自己是难以做到的,但是在履行职责的实践中探索进取,努力向书本和实践学习,向法院的领导学习,以实现提高自己的能力,以取得履行法律监督的资格还是可以做到的。为此我注意挤出时间看书学习,使自己的民法和行政法学理念得到了增强,处理案件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我深知“人有知学,则有力矣”。学习,是人类认识自然和社会、不断完善和发展自我的必由之路,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第一位的任务。“形势逼人,不进则退;任务逼人,不学则退”。

  在社会建设中,领导干部所承担的是模范带头作用,所以,人们对领导总是寄予很高的希望。我们提倡“节约型社会”时,人们率先发现的是,太多的领导铺张浪费;我们建设“学习型社会”时,也总是得知,不少领导却不爱学习。“党政干部阅读习惯调查:应酬多挤占领导读书时间”(《人民日报》6月5日)的新闻表明,在领导的日常工作与生活中,阅读是最不重要的一项活动。

  这些调查信息是否意味着我们的领导都不爱学习了呢?当然不是。

  由《中国图书商报》和《瞭望东方周刊》共同组织的“百名党政干部阅读习惯”调查显示,尽管绝大多数党政干部有较强烈的读书需求,但工作太忙、应酬过多正成为影响干部阅读的最主要因素。可在现实中,好像并不完全如此。除了公推公选时考试的需要,我们的一些领导,甚至相当数量的领导,对他们而言,读书根本不是“职业需要”。

  因为有些人认为,“领导饭碗”一旦捧上,就与读不读书没什么关系了。“会前定调子,会上排位子,会中念稿子,会后拿筷子”,“会前握握手,会上举举手,会完拍拍手,会后不动手”,“决心在嘴上,行动在会上,落实在纸上”,“拍脑袋决策,拍胸脯执行,拍屁股走人”。你说,这样的领导还需要读书吗?哪有时间读书!

  当然,现在的领导确实忙,也确实很少有时间去读书,但这不是问题的所在。试想,如果一年一考核,像考职称那样,考不过就下马,你看他还有没有时间?当然,我并不认为好领导是考出来的,只是说明“忙”这个托词而已。

  其实,当个好领导既难也不难。说不难,只要心中真正装着党和人民的利益,真正按照党纪党章来要求自己,就可以了。说难,就是在改革开放的大势下,做一个好领导,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什么政治理论、国际形势,什么经济规律、法律法规,什么电子政务、媒介素养,哪一条不需要看书学习、揣摩领会呢?只是,前提是这个人的能力素养是能当领导、当好领导的必要条件,或者说读书是当好领导的职业需要,这样才有意义。

  可见,如何让阅读体现领导的执政水平,如何让读书转化为政治生产力,才是促进领导愿意抽空读书的重要方法。

  翻开前一时期的反腐败案卷看看,贪婪的领导原来也“读书”。

  沈阳市原副市长马向东,喜欢读指导赌博一类的书,即使在中央党校深造期间,也随身带着《赌术精选》《赌术实战108招》,日翻夜看,爱不释手,且勇于实践,多次飞到澳门狂赌;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爱看相面书,除自己刻苦钻研外,还经常找人算卦。

  领导干部读什么书?这是个人兴趣问题,但又常常反过来表现和影响他们的兴趣和追求。读书就是交友,也是读者和作者心灵的沟通和对话。我们说“开卷有益”,也说“读书使人高尚”,这都是指读好书。

  读好书相当于倾听智者的谈话,是作者人生经验的体会和总结,可以很受教益;可读不好的书,那也相当于受不好的人的煽动、教唆和蛊惑。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民间还有更浅显、更形象的道理,说是“跟上好人学好人,跟上巫婆下假神”,恐怕都是这个道理。有人说得更明白、更直接:“阅读一本不适合自己阅读的书,比不阅读还坏。”“不好的书也像不好的朋友一样,可能会把你戕害。”这些看法都是有见地的。

  多读好书,一方面开阔视野,陶冶情操,有助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另一方面也是为自己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我刚到检察院工作时,为了尽快地适应工作,更好地履行职责,学好刑法,我选择了适合自己特点的学习方法,即将学习刑法理论与阅读疑难案例结合起来。疑难案例选编是全国一些典型的、有争议的疑难案件,是司法实践工作者和法学理论界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成果。我阅读疑难案例选编的方法是先阅读案情部分,然后自己根据案情结合所掌握的刑法理论知识对案件定性并分析定性的理由。接着将案例选编的定性中的几种分歧意见和准确定性的依据与自己的思考进行对照。如果自己思考的意见与案例准确的结论吻合,说明自己在这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有了收获,否则,就说明自己还存在问题。这种方法对我较快地适应工作起了很大的帮助作用。后来,我在审批一起刑事案件时,因罪犯比较狡诈,所以从公安、检察的逮捕及起诉都认定为故意伤害。但是我从其案件的环境交通不便,作案的手段凶狠毒辣看,虽然他在逃离现场时留下一句“送他到医院抢救吧”的话,但那只是想掩盖其罪恶意图以达到逃脱严惩的伎俩,应该定作故意杀人罪。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罪犯死刑,立即执行。

  任何人要学习知识、获得本领,都不能单纯依靠电脑储存和抄录记载,而必须通过大脑记忆,把书本上的东西转化为自己的认识。重记忆,就要多反复,还应重交流、多研讨。通过沟通交流和研讨磋商,可以相互启发、取长补短,达到知识共享、同步提高的目的。同时,要重运用、多实践。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应用。坚持边学边用、学用结合、以用促学,把满足现实需要作为重要指向和强大动力,可以大大增强学习的效果。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学习是提高素质、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但任务繁重、公务繁忙,又使领导干部很难有大量时间用于学习。怎么办呢?只能想办法挤时间学。在这个问题上,宋代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倡导利用“三上”的时间,即把“马上、枕上、厕上”的点滴时间用于学习和思考。这种精神值得提倡。领导干部应大力弘扬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的良好风气,尽可能地减少应酬、克服惰性,争取每天都拿出一定的时间去读书学习。持之以恒地这样做,定会受益无穷。

  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国际形势不断变化,国内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这样的情况下,领导干部如果不抓紧学习、不抓好学习,不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就难以完成肩负的历史责任,甚至难以在这个时代立足。对领导干部来说,学习就是工作,就是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使命。